公開賠禮道歉!內江市首例由檢察機關單獨提起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一審宣判
時間:2021-02-03 08:25:32 來源:內江廣播電視臺2月2日,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內江市首例由檢察機關單獨提起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并當庭依法作出了一審判決。這是一起什么樣的案件,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2019年6月10日,被告人徐某良在隆昌市隆華路一段經營一家火鍋店,并聘請被告人劉某為廚師。為節(jié)約成本,獲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徐某良指使被告人劉某將顧客食用過的火鍋廢油加工煉制成“老油”,再將“老油”摻入到新油中煉制成火鍋鍋底銷售給顧客食用,至2019年9月5日被隆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查獲。該店自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9月5日,共銷售摻入了“老油”的火鍋鍋底173份,銷售金額為4844元。
經鑒定,長期攝入“老油”會對消費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
2020年9月3日,徐某良及其聘請的廚師劉某因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隆昌市人民法院分別判處刑罰處罰:
一、被告人徐某良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被告人劉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三、責令被告人徐友良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退繳違法所得4844元,此款上繳國庫;
四、禁止二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事情到這里并沒有結束。
內江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這起刑事案件過程中發(fā)現徐某良的行為對不特定社會主體利益構成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的規(guī)定,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其依法應承擔得民事侵權責任。故被告徐某良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受到刑事處罰后,不影響其因違法行為導致侵害不特定多數消費者合法權益,而應承擔的民事侵權責任。
2020年11月26日,內江市人民檢察院向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單獨提起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
2021年2月2日,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并當庭依法作出了一審判決。
一、被告徐某良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侵害消費公共利益的賠償金48440元,此款上繳至本級國庫保管;
二、被告徐某良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合理費用1500元,此款劃轉至四川省內江市人民檢察院專戶;
三、被告徐某良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本地紙媒向社會公眾刊發(fā)賠禮道歉聲明。
記者: | 馮峰 李宇曉 潘玥希 |
編輯: | 畢凱旋 |
校對: | 毛佳莉 |
責編: | 郭揚 |
